这是本美国诗人写的小说,作者古斯塔夫.索宾,侨居普罗旺斯近四十年,全书弥漫着法国南部森林的潮湿和熏衣草的味道。看完了,可以把彼得梅尔的《品味》卖了废品。
译者是个七十年代的女孩,穆卓芸,短短的介绍说她“现在为饭店救生员,闲暇时从事翻艺("译"出来就是乱码,k)”,当时对这样的背景有点失望,看了几页,发现文字翻的非常优雅,顿时觉得自己是个势力眼,去挑剔译者的教育背景,文学专业等实在无聊。林语堂说“教书人中也有不读书的”,自己检讨带了知识分子的有色眼睛,变得狭隘起来。
书中的文字,扑面而来的自然和原始,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样的叙述方式已经与那些欧美讲究普罗旺斯度假的“名人墨客”有了明显区别,带有新鲜泥土和质朴味道的文字浸透整个故事,虽然故事的情节有些单薄,却从头到尾都是法国乡间的舒缓和浪漫。一个孤独自闭的中年语言教授爱上了纯洁自然的女学生。短暂的婚姻因女孩的病逝而开始了两人漫长梦中约会。而唯一的灵媒就是被西方贵族珍为世间“黑黄金”的松露。于是书中以法国自然节气展开松露的生长过程,教授寻找松露的独特技艺和迷恋食下松露后产生的性欲与幻觉成为主要情节。
梦境和现实的交换,爱情和生育的关联,成为生命的主要意义,人类跟其他动物一样,生存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上帝的旨意-繁衍。其中爱情,性和孕育都是过程,人在过程中享受和忍耐,放弃和追求,学习和体验而已。
有爱却没有果实的生命也许真的不算完美,所以激发人类寻找成就感或者释放博爱的欲望,企图在其他生命中留下自己曾经活过的痕迹。
而那些有了果实却失去爱的生命,也许已经走完了生命的意义,活着只是一种惯性。
爱是生命存活的环境,这里的“爱”是人类对自身之外的释放,不是那些声称“对自己要好一点”的美容院常客或者高尔夫球场上的啤酒肚的“自爱”。
一本淡雅的小书,没有高潮,没有起伏,没有生者对死者撕心裂肺的挂念,没有对世事无常的悔恨。一个是理所当然活在爱情之中人类之外的男人,另一个从自然中来归于尘土的女人,男人象春天中情欲初开的动物,女人象春天中开花结果的植物,这也许才是生命的初始状态。
看完,只有羡慕,一辈子,如果生命没有受到凡尘的诱惑,该是多么幸运的事。